市教[2013]5号
关于印发《宿州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各科室(所、馆、中心):
现将《宿州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各项教育工作。
宿州市教育局
2013年3月14日
宿州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教育公平,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具有宿州特色的教育,加快实现宿州教育“皖北创一流、省内争上游、全国有特色”的目标。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教育系统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十八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重要任务和方针政策,以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认真实施《宿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优势,在创新党建工作,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等方面走在前列。加强学校党的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学校党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3.做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强化对学校招生、收费、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基建、后勤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化校务公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
4.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提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法纪意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加强和改进教育行政执法,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和队伍。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工作,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5.大力改进工作作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质量。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强化宗旨意识,坚持秉公用权。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求实创新、团结协作,树立比工作、比奉献、比发展的正气。做好教育信访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推进素质教育
6.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德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加强优良习惯养成教育,分学段制订工作规划和标准,将其办成一个特色和亮点。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学校党团组织、班集体和学生社团等德育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7.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指导,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学质量分析与反馈指导系统,建立反映基础教育发展状况和教学质量的监测体系。推进教学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引导教师使用班级多媒体、实验室仪器、音体美设备,督促学校开足开好实验课和探究性实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理化试验操作考试工作。
8.关心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美育。编制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改进心理健康教育,启动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加强卫生防病教育,健全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防控体系。推进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举办学校艺术教育月活动,开展学生艺术展演和评比活动。加强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将音体美和心理健康教育等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三、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努力改善教育民生
9.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责任,努力做到“五个确保”—确保管理规范有效,确保资金按时拨付,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10.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扎实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落实中职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资助资金按时序足额发放。同时,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11.加强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8所、改扩建面积38805平方米。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及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对闲置校舍进行加固改造,确保改建一所、合格一所。
四、认真做好教育规划工作,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要求
12.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尊重农村教育发展和学校建设的基本规律,适应美好乡村建设新形势,考虑农村地理环境和交通状况,处理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科学合理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切实保障农村适龄少年儿童就近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13.做好市区和县城教育布局规划。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等因素,按照省政府《关于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意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学校布局。统筹安排教育资源配置,优先保证开发区、商住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建设,逐步满足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五、强化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推进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14.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及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建设,重视发展城区新建幼儿园和普惠园,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逐步解决幼儿园入学难问题。完成新建幼儿园19所、改扩建72所、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园136所和学前班全部改为附属幼儿园(点)的任务。
15.加强学前教育改革和管理。贯彻《宿州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实施科学保教工作的意见》,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强化看护点分类监管和指导。争取创建省级一类幼儿园1-2所、市级2-3所,提高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5个百分点。
六、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6.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贯彻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以县域内实现基本均衡为重点,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的对口帮扶机制,推进学校间、城乡间教育均衡发展。
17.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152所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提高标准化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实验室、音体美器材招标采购、安装、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农远工程教学应用,完善工作制度,推进管理标准化、制度标准化、教育教学标准化。用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推进宿城一中、宿州二中老校区搬迁及过渡工作,组建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推动西北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
18.加强教育项目建设。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抓好中西部初中二期工程、农村教师周转房工程、薄弱学校校舍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等教育项目工程建设。加强项目规划、资金、工程实施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升工程质量和使用效益。
19.做好“两高普九”工作。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加强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控辍保学”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完善“控辍保学”工作五项机制,加强初中四率考核,加大“控辍保学重点监控单位”监管力度。
七、加强中职改革和基础能力建设,建设职业教育大市
20.加强中职基础能力建设,改善职教办学条件。整合职教资源,加快市教育园区建设,建成宿州逸夫师范学校新校区;启动市职教中心建设,力争建成具有较强辐射作用的职教实训基地。落实省级“三重建设”计划,重点加强职业学校实验实训设备建设。做好国家基础能力建设、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申报、承接工作。
21.推进职教改革创新,加强校企合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强化精品课程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企业参与中职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职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落实“中职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双师型”教师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强化职业技能训练,落实技能竞赛制度,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
22.抓好中职招生,促进职普教育协调发展。深入开展“职业教育进校园”专题宣传活动,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初中毕业生去向监测,加强初中毕业生升学去向动态管理。开展春秋两季招生,推进初中毕业生分流。实施灵活开放的招生机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总结、表彰制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重,力争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职普比进一步优化。
23.发展社区教育、农村职业与成人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继续开展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街道和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创建活动。加强各类职业培训,利用职业教育资源,灵活开展适合各类人员需要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推进农民工上大学改革试点。
八、强化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推进教育内涵发展
24.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贯彻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革实施方案》,针对薄弱环节,从招生行为、教学行为、收费行为、教师行为、教材管理等多个方面推进办学行为规范工作。加大《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监管暂行办法》落实力度,推动县区进一步完善规范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办学行为机制。
25.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合理配置高中资源,转变发展方式,引导学校特色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省级示范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达标工程,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普通高中特别是省市示范高中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省市示范高中在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26.抓好教育科研工作。实施“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战略,健全市、县区、乡镇、学校四级教科研网络。加强校本教科研工作专业引领,落实《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加强校本教科研工作、推进教科研文化建设的意见》,构建“1、2、3、4、5”常规教科研工作体系。抓好普通高中学科教科研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和提升教学质量的作用。加强教学工作研究和指导,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探索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抓基础、重高考和竞赛,促进学校提升教学水平和质量,努力实现高考成绩新突破。
27.加强学校文化建设。落实《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及创建特色学校的意见(试行)》,开展学校文化建设深化年活动。组建市级学校文化建设专家团队,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推动建设内涵丰富的学校文化。创新方式,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推动建成具有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的特色学校。创建市级学校文化建设名校20所。
28.强化教育信息化建设。贯彻《安徽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开展各种信息化教学应用的深度学术研究活动。
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发展人才保障水平
29.加强师德建设。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奖惩办法,实行教师晋职、晋级、评优、奖励性绩效工资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30.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强教师专业能力建设,统筹安排“国培”、“省培”,做强校本培训,做活集中培训,做大远程培训,做精专题培训。实施名师工程,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推行《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创建合格县区教师培训机构1所。
31.创新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编制管理,继续实行中小学(中职)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向农村学校倾斜。加大教师队伍补充力度,探索建立教师队伍补充长效机制。按照“省考、县管、校用”的体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解决教师有编难补和结构性短缺问题。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严格准入制度。做好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
32.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重视农村教师和校长培训,加强音体美及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培养、培训。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制度;广泛开展城镇与农村学校“结对子”、送教下乡活动,引导农村教师树立起新的教育观念和课程理念。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工作。改善农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十、深入推进教育改革,提升教育综合管理水平
33.深化教育管理改革。加强国家、省教育新政研究,组建市教育局决策咨询专家库,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教育管理职能,促进管办评分离,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探索建立现代化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
34.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民办学校监管,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健全民办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严格核查民办高中和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35.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加强教育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开展民主管理优秀学校和优秀校长评比活动,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评议领导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十一、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提高教育社会满意度
36.关注弱势群体教育及民族教育。贯彻《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发展的意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管理,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水平。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提高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管理水平,规范寄宿制教育教学管理。贯彻省《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确保农民工子女及时、顺利入学。推进民族教育工作,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继续实行中考少数民族学生加分政策。
37.做好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狠抓考试安全,高质量完成2013年高考、中考及其他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实施任务。规范中招录取工作,规范民办高中招生。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逐步完成功能扩充和系统升级改造,全面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和考务工作需要,大幅度提高我市国家教育考试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8.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创新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出台创建规划和标准,用四年时间使全市中小学逐年建成平安校园。宣传落实《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学校和谐安全稳定。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培训,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校园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和中职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
39.强化教育督导职能。成立市和县区两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推进县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抓好县级党政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推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完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开展教育热点工作专项督导。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启动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工作。
40.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做好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争取通过省验收。启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评工作。做好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开展“普通话宣传推普周”活动。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汉字规范书写特色校建设,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6所、市级10所,创建市级汉字书写特色校10所。促进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的渗透融合,提升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
41.推进教育宣传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强化正能量,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政策解读、舆情分析引导,加强政务微博建设,坦诚对待群众意见,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动中小学信息公开。加强宿州教育网建设,强化网络公共服务功能。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